教育部「第12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實施計畫」
說明:
一、 依據本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遴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 前揭要點本部業於108年11月5日以臺教資(一)第1080147237B號令修正發布,本獎項每2年辦理1次,遴選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至多5名,各頒給獎狀、獎牌及獎金每人新臺幣30萬元。
三、 請依旨揭實施計畫第10點傑出通識教育教師推薦暨遴選原則進行推薦,每校可循內部程序推薦至多2名教師參選,曾獲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教育獎之教師,不得重複被推薦。
四、 候選人之報名作業由學校統一辦理,請於115年1月20日前填報線上申請(網址:https:// reurl.cc/Vmjgl5),並以電子郵件寄送候選人報名資料pdf檔至本獎項承辦單位電子信箱(12thdaget@gmail.com)。計畫網站網址(https:// proj.moe.edu.tw/fineofge/Default.aspx)
五、 本部訂於114年11月28日(週五)中午12時15分至45分辦理線上說明會議,有意參加者,請於11月26日前填寫線上報名表,網址:https://reurl.cc/5bGanv。
六、 檢附「教育部第12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實施計畫」。相關推薦作業事宜,請詳閱本實施計畫,如有疑問本請洽本部委辦計畫主持人國立臺北大學王冠生教授,或計畫聯絡人吳宜真小姐,計畫辦公室電話:(02)86741111轉 67717、66170,電子信箱:12thdage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