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向專班兼任華語文課程之授課師資需求,擇一符合
(一) 碩士學歷以上,已具備教育部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者。
(二) 為「應用華語文學系」或「華語文學系」或「華語文教學學系」碩博士者。
(三) 為中國語文學系相關系所碩博士者,且曾參與國內對外華語文教學研習課程120個小時以上或有修習教育部開設之新南向華語文教師培訓專班課程並取得研習證書者。
授課學期:112學年度第1學期 (聘期為 112年08月01日 至 113年01月31日)
歡迎符合師資條件且有意願於本校授課之老師與我們聯繫
請將履歷及符合資格之文件證明 email 至 q8100@tpcu.edu.tw
(主旨:華語師資應徵_教師名)
或連繫通識教育中心 汪小姐 (02) 2892-7154 分機8101
通識教育中心 誠摯邀請您加入本校的教職行列